首页/金博士学堂/基础金融知识/股票

102【长·分享 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切实减轻信披主体负担 上交所发布新版公告格式指南

时间:2022.05.10 10:42:00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投教

 

日前,上交所发布修订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2年5月修订稿)》,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对公告格式进行全面优化,旨在切实减轻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主体的负担、强化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并持续构建简明、清晰、友好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

 

  

上交所表示,将积极组织上市公司培训,认真听取上市公司、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办理信息披露业务的友好度,不断推动加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规则体系“瘦身” 

  

《公告格式指南》是上市公司编制公告的“说明书”,使用度高、实操性强,直接影响公告的编制质量和投资者阅读公告的便利度和体验感。此次修订也是上交所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精简优化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体系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次修订采用两大方式将主板原有101项公告格式精简至52项,数量减少约一半,使规则体系大幅“瘦身”。

  

一方面是“并”,将原规则体系中未实现连续编号的同类业务公告予以归并整合,并按业务流程重新排序,方便上市公司“一键直达”。据统计,修订稿共将41项公告格式合并至8项,主要涉及募集资金、业绩预告(快报)及更正、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激励、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股票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破产重整等。

  

另一方面是“废”。删除上位规则已有详细规定、实践中使用频率较低、因规则调整不再需要披露或者存在重复的公告格式,主要涉及特别重大合同、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转让矿业权、重大事项获批、股权激励回购等,共计16项。

  

公告格式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原有《公告格式指南》中各项信息披露的细化要求方式较为刚性,无法满足上市公司的个性化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信息披露冗余问题。对此,上交所此次修订时引入“原则+例举”的方式,通过更多的引导式建议,避免信息披露“千篇一律”。具体来看,首先阐明信息披露的目标,而后通过例举方式提出披露建议,便于上市公司对照披露目标,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披露。

  

此外,在证明事项上,此次修订删减各类报备文件要求近百项,占比40%,仅保留与验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直接相关、确有必要的报送文件。同时,对于一些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价值信息的中介机构意见或报告,从报备文件改为上网文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验证信息。

  

为信披业务提供便利 

  

在上市公司信披人士看来,修订后的《公告格式指南》切实减轻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负担,为上市公司办理各项信息披露业务提供了便利。

  

“新指南根据资本市场发展情况与时俱进,更加贴近上市公司业务实际,对于信披中的常见疑点和难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我们注意到新版指南中考虑到不同行业的要求,比如,对房企的财务资助额度进行了预计管理,这使我们能够在年度董事会上及时进行预计,有效减轻了企业后续的审议负担。”首开股份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兆易创新相关信披人员称,新版指南在大幅缩减公告格式篇幅的同时,优化披露要求,完善信披体系,增强了公告格式的简明、清晰、友好性,使用起来更加便利。

  

修订后的《公告格式指南》也进一步提高了投资者阅读公告的便利度和体验感。在巨化股份相关人士看来,这次修订能较好满足公司和投资者的有关需求,“原则+例举”的方式除能把事项描述准确外,还可以分析出事项的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及对策,这才是投资者关心的重点。比如项目投资公告,投资者关心的是项目好不好、该不该投,公司能不能干好(资源储备、能力状况)、项目是否有风险、公司是否有对策等,上市公司披露时应把这些问题作为重点。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长城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金博士学堂
基础金融知识
进阶金融知识
全面注册制专栏
投教风采
投教荣誉
投教活动
投资者保护
问卷调查
意见征集
投诉与建议
投教链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友情链接
证券纠纷调解在线申请平台
中国投资者网
宝城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
关注我们
长城证券投教基地
联系我们
95514
关闭浮窗
问卷调查
全面注册制专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