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风险防范/退市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关于全面注册制下证券交易规则变化及发布业务风险揭示书的公告

时间:2023.04.07 14:51:00来源:cgws

尊敬的投资者: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以下简称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标志着注册制推广到全市场和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
为落实全面注册制,沪、深交易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等一批制度,并配套制定了主板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修订了科创板、创业板等一批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对此,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本公告,向您告知新交易规则的主要变化及新的风险揭示书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根据沪、深交易所相关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的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自2023年2月17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的首只主板股票、存托凭证发行首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列示了全面注册制下交易规则的主要变化,未详细列示交易规则变化的全部内容。请您务必详细了解沪、深交易所新交易规则等全面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的原文。
本公告列示了我司根据交易所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修订的沪、深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及其他相关板块或交易品种的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业务协议、产品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熟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等,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控制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相关业务遭受难以承受的风险和损失。
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您可咨询客户经理或拨打我司客服热线95514,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5.注册制下交易规则主要变化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长城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金博士学堂
基础金融知识
进阶金融知识
全面注册制专栏
投教风采
投教荣誉
投教活动
投资者保护
问卷调查
意见征集
投诉与建议
投教链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友情链接
证券纠纷调解在线申请平台
中国投资者网
宝城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
关注我们
长城证券投教基地
联系我们
95514
关闭浮窗
问卷调查
全面注册制专栏
返回顶部